在現代化的過程中,人們提出了這樣的問題:應當完全拋棄自己的文化遺產以利用現代知識呢?還是促使自己制度方面的遺產去適應現代化的要求?歷來經驗證明,使本國的傳統制度適應新的功能比照搬西方制度更為有效。
文化發展具有融合、排斥種種特點,但向現代化發展則是必然的趨勢。每一民族文化在與外來文化接觸時都會出現沖突甚至對立的狀況,必須意識到現代化是一個全球性的趨勢,問題不在于是不是、能不能回避,也不在于種族或民族的問題,而是一個如何盡快地吸收其他文化中的進步因素,實現從觀念到制度的變革。
在國際政治影響、資本流動、軍事占領,社會變動的復雜環境中,很難說是某一種因素決定了現代化的快慢,但公認的是,社會意識中某些新的文化教育觀念的出現是其中重要的因素。這里包括:
1.出現新的人格定向。人們再也不滿足終身在一個國家或一個地區生活一輩子,而是要求擴大眼界,提高靈活性,發展起與他人或環境共生的觀念,同時要求建立有關的管理部門和法律制度。
2.對普及教育的重視。文化傳播與世俗教育的推廣,形成以知識學科為基礎的教育系統;興辦以培養人才和提高專門化為任務的學校,使國家教育的觀念開始形成,義務教育的措施逐步落實。
3.強調進步和個人價值的新的文化觀的出現。進入近代以來,按身份等級決定個人價值的制度逐漸讓位于按社會貢獻決定個人地位的觀念,強調對個體貢獻及尊嚴的評價系統的建立,從而使社會競爭進入公平階段,促進了社會生產和科技進步。
正是在以上觀念和制度的形成和建立過程中,傳統文化面臨著調整和重組的必要,只有這樣,民族文化才會獲得新的生命,得到新的發展。如果因為對傳統文化的分外珍惜而缺少遠見卓識,那就可能出現民族主義;只有理性地分析傳統文化中哪些因素是阻礙 現代化發展的,哪些是可以在現代化社會中保留并有其存在意義的,才能使民族文化成為世界文化的有機組成部分。要根據現代化的需要吸收其他文化中的優秀方面,整合并創造出一種更為合理、更為進步的新文化,才能促進現代化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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